陕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5-03-28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和我校关于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陕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线下水平测试、综合面试方式进行。现将具体要求及相关情况公告如下,请参加博士研究生考试的考生提早做好各项相关准备。

一、水平测试安排

1.外国语水平测试

时间:202546日(星期)上午8:30-11:30

考生范围:外国语水平不免试的考生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2.业务水平测试

时间:202546日(星期)下午14:00-17:00

人员范围:业务水平不免试的考生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外国语水平或业务水平审核结果为免试的人员,不需要参加相应水平测试,直接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二、综合考核安排

时间:202547日(星期830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六艺楼美术学院一层112会议室

说明:参加综合考核的人员为外语及业务水平免试或参加相应水平测试合格人员。考生各阶段成绩具有否决权,业务水平测试和综合考核任一部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6日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请考生注意查看。外语免试或合格、业务免试者直接进入综合考核,不占比例;外语考试合格者,按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合格者进行排名后,按照招生指标人数1:3的比例进入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满分200分,其中专业知识考察100分,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100分。最终成绩为专业知识考察占比50%+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占比50%),折算为百分制后总成绩最终成绩低于60分为考核不合格。

按照学校要求,考生原则上按各单位招生专业、导师分类,以最终成绩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分数情况将在全校招录工作结束、研招办审核后公示,届时请关注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三、违规处理办法

1.考试是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录取工作的依据,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考试纪律要求及违规处理办法,参见《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1)视频监控范围内有其他无关人员、存在书籍资料和其他与考试要求无关的电子设备。

2)在考试过程中与他人谈话、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3)考试过程中与周围无关人员存在接递物品。

4)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

5)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或侵害其他考生合法权益。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可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1)组织团伙作弊;

2)以任何形式记录(包括录音录像、纸质记录)或向任何人、任何平台传播试题信息或考试视频、音频;

3)考试过程中穿戴、使用相关设备实施作弊;

4)伪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

5)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6)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均应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美术学院联系方式

美术学院网址:http://meishuxy.snnu.edu.cn/

地址: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六艺楼美术学院一层101

咨询电话:029-85310209刘老师



陕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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